「曜聖教學,教學要勝」系列之四
在教學的道路上,或許有些教學者曾有這樣的經驗
那就是:「我明明很認真教了,為什麼學生還是學不會?」
我想這可能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深刻瞭解
「學會不等於會教,會教不等於教會」的道理
那麼判斷有效教學的規準為何?
Peter曾提出教育的三大規準
我認為可以借用來作為判斷有效教學的規準之參考
我所提出的有效教學規準
概念來自Peter,但我加以轉換及調整為
適合用來判斷有效教學的依據
我認為有效教學的規準有三:
1.【善】的知識才是【值得學】
這與Peter所提出的「合價值性」概念一致
教學必然需提供學生正向有價值的善知識
若從前文所提的師生互為主體性的觀點來看
「值得學」的標準可由師生共同建構
2.【學得會】才是【真】的學習
這與Peter所提出的「合認知性」概念有關
但其所提之合認知性
只要討論的是教育內容的合乎事實性
(亦即真為真,假為假)
我認為有效教學的「合認知性」
重點在於是否能提供合乎學生認知發展的學習
也就是說對於所學的,學生是否真能聽得懂、學得會
3.【願意學】才是【美】的表現
這與Peter所提出的「合自願性」概念類似
有效教學應該要能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
要能讓學生保有學習的動機,願意主動學習
但教學的「合自願性」,在中小學階段
重點不在於學生的學習自願性(不是想學就學,不想學就不學)
而是應該將重點強調在教師的教學方法
教師應善用各種創新的教學方法,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與興趣
「有效掌握教學的善真美,教學就能更加有效」
這也逐步形成我第一版的教學理念
「教學應以人為核心,依據學生特性,提供其願意學、學得會、值得學的學習經驗」